日期:2026-03-16 15:51:05
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二手奢侈品欺诈案作出判决。多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,并处相应罚金;涉案快递员陈某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2年10月至2025年3月间,被告人金某作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,伙同周某某、刘某某、宋某等人,在二手交易平台收购二手奢侈品包过程中,通过伪造瑕疵进而“砍价”的方式,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。
该案的作案手法被曝光。为误导卖家,争取鉴定真伪和制造瑕疵的时间,涉案公司与快递员串通,提供虚假收件地址。负责相关片区投递的快递员陈某在收受金某每月数千元好处费后,将快递实际送至该公司,但不在系统内点击配送。随后,公司人员拆开包裹,在二手包上人为制造瑕疵。
法院认为,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最终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相应刑期,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。
法官提醒,在二手商品交易中,通过伪造瑕疵、虚构磨损、虚假鉴定等手段恶意压价的行为,已涉嫌刑事犯罪。若存在快递、鉴定人员协同造假,相关人员将构成共同犯罪。交易各方应坚持诚实信用原则,共同守护公平合规的二手商品交易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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